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实践教学工作,提高实验实践教学质量,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重财〔2021〕481号)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实践教学和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教学安排
各专业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安排落实好本学期各类实验教学工作。本学期所有实验实践课程,含课内实验、课内实践及独立设置集中实践(实训、课程设计、综合实践等),均需落实实验实践教学安排。
二、规范教学资料
(一)完善课程教学大纲
1.课程教学大纲是指导和开展实验实践教学的纲领性文件,是组织实施实验实践教学、规范教学过程、检查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凡已落实教学安排的实验实践课程均须完善教学大纲。
2.教学大纲以课程为单位,按照2025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模版完善。落实产出导向,课程目标对接毕业要求,实验项目和实验内容匹配课程目标,考核权重匹配毕业要求支撑强度,考核评价项目都有关联课程目标的评分标准。
(二)完善指导书(任务书)
实验指导书和实践任务书是学生开展实验实践任务、要求和内容的重要依据。实验指导书内容主要包括各实验项目的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实验方法、实验内容、实验结果等。实践任务书内容主要包括实践课题、任务要求、实践内容、实践报告、评分标准等。
(三)规范运行管理
实验教学遵循“全程留痕、责任可溯、安全可控、持续改进”的运行管理原则,教师要认真填写《实验室运行记录》,填写要素齐全、字迹清晰、术语规范。实验教学计划的变更必须严格履行申请和备案制,调停课手续完善。
(四)规范成绩评阅
为做好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教师应依据评分标准对学生实验实践报告进行分项评分。课内实验实践成绩按该课程大纲要求纳入课程总成绩,集中实验实践应填写《课程考核目标达成度情况统计表》。
(五)做好教学材料归档
凡已落实教学安排的实验实践课程均应立卷存档,档案材料包括:课程教学大纲、指导书(任务书)、学生实验报告样本(每个实验项目至少提供1份样本)、学生成绩表、集中实验实践课程目标达成度统计表等。
三、教学质量监控
各学院要加强对实验实践教学的过程管理和监控,将其纳入教学质量评价和教学巡查重点,开展日常教学督导,组织督导听课评价。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期初,评建办公室和教务处将依据《重庆财经学院主要教学环节质量评价与持续改进办法》对各学院本学期实验实践教学开展专项质量评价。
四、实验项目开出统计
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开出情况是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是教学监测数据采集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按要求完成数据统计和审核。
(一)统计内容
根据2025-2026-1学期已落实实验教学安排的课程,统计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的开出情况,填报《重庆财经学院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开出情况统计表》。
(二)计算方法
1.实验项目按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100%开出,实验开出率计算公式为:
实验开出率= |
课程实际开出项目数 |
×100% |
课程计划开出项目数 |
2.课程实际开出项目数:课程实际开出的实验项目个数,以学生提交的实验报告为支撑。
3.课程计划开出项目数:课程教学大纲中要求开出的实验数,若大纲中包含必做和选做实验,计划开出项目数只计算必做实验和已开的选做实验。
(三)统计说明
1.准确填写实验项目类型,新开发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项目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实验项目类型认定办法》中的要求进行申报、认定。
2.本次填报结果将作为核定教师辅助教学工作量的依据,本学期不再另行组织“实验实训项目开发”辅助教学工作量的申报。
五、开展2025年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
(一)工作指导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高等学校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简称“两个规范”)及《重庆财经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重庆财经学院实验教学管理办法》要求,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机制,持续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参加对象
本学年有实验课或需要使用实验室的2025级新生及2025年入学专升本新生。
(三)工作组织
教务处及二级学院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完成安全教育和准入考核工作。
1.10月21日-11月3日。教务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教育培训的统筹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实验室安全准入考核试题命题工作,安全教育和考核内容应包含实验室常用安全通识和专业安全知识,涉及重要危险源(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使用的,培训和考试试卷中须涵盖相应内容。
2.11月4日-11月9日。各二级学院负责本院学生安全教育和准入考核的组织工作。负责组织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教学的课程师资认真学习“两个规范”及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同时督促教师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和考核工作。
3.11月10-11月16日。各实验课程主讲教师负责组织本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准入考核,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实验室重要危险源、实验注意事项、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等并要求学生签署《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准入考核建议采用雨课堂考试方式进行,对于低于80分的学生须要求其重新参加考核。
(四)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各实验室应如实记录教育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及考核结果。教务处将按照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人员培训考核情况进行抽查。
2.准入培训结束后,学院应收集学生签署过的《实验室安全承诺书》并整理学生考试通过情况,保存至该生毕业离校两年。
六、其他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实践教学工作,充分认识实验实践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对实验实践教学的组织保障,由分管教学院长牵头负责相关工作,学院、教学系(教研室)分级组织,各课程、实验室执行和落实,确保实验实践教学的质量。
2.各学院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将相关材料报送实验实训中心(行政楼2321教务处办公室),附件1和附件5涉及较多的课程和教师信息,此两表由实验实训中心单独发送至学院。
序号 |
工作事项 |
报送材料 |
时间节点 |
备注 |
1 |
落实实验教学安排 |
附件1 |
2025年11月11日前 |
|
2 |
完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 |
存档待查 |
2025年11月21日前 |
学院保存 |
3 |
完善实验指导书 |
存档待查 |
2025年11月21日前 |
学院保存 |
4 |
实验教学材料归档 |
装档待查 |
学期实验考核结束后 |
见档案要求 |
5 |
实验项目开出统计 |
附件5 |
2025年11月30日前 |
|
6 |
实验室安全准入教育 |
附件6 |
2025年11月21日前 |
学院保存 |
附件:1.2025-2026-1学期实验教学安排落实汇总表
2.重庆财经学院课程教学大纲模板(2025)
3.重庆财经学院实验指导书模版
4.重庆财经学院实验报告模版
5.实验课程及实验项目开出情况统计表
6.学生实验室安全承诺书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