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实践教学基地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的重要平台,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重财〔2025〕2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的通知》(重财教务〔2025〕52号)要求,为加强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切实推进“一专一企”工作部署,现开展实践教学基地的全面清查梳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全面梳理核查
各学院须认真梳理现有实践教学基地的基本信息及运行状态,包括但不限于基地名称、地址、校内外联系人、联系电话、合作协议起止时间、接纳学生的专业及人数等信息,重点核查基地近一年的实际运行情况和过程材料的完备性。
(二)协议状态审查
各学院须全面掌握实践教学基地情况,对基地现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
1.对于即将到期或已过期的协议,根据实际合作情况,确定是否续签,如续签,应尽快启动续签程序,并做好后续工作安排。
2.对于拟新增合作的实践教学基地,按照《重庆财经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此项工作常态化进行。
3.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基地,应予以撤销。
(1)基地依托单位生产经营状态异常或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或近三年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安全管理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2)基地依托单位未按照协议提供岗位、未履行指导和管理职责;
(3)基地教学效果不佳、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要求不符、岗位缺乏实质性工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成效不足;
(4)基地利用率低,近两年未接纳我校学生开展实践教学活动;
(5)协议期满不再续签的。
(三)落实“一基地一档案”
各学院要以此为契机,建立并完善各基地档案,形成实践教学基地汇编,确保“合作协议、基地挂牌、活动统计、活动记录”档案材料的“四位一体”:
1.合作协议:含框架协议、建设方案;
2.基地挂牌:基地挂牌照片、视频等;
3.活动统计:至少近1年的活动统计汇总;
4.活动记录:每次开展教学活动的过程材料,如成果照片、签到表、实践日志、总结报告、新闻报道等。
二、材料提交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压实责任,组织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档案材料规范、齐备。各基地档案汇编材料由学院装档并妥善保管,以备学校随时调阅与检查。
2.各学院于2026年1月23日前,将《重庆财经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经教学院长签字、学院盖章的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苟毅老师。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汇总表
2.重庆财经学院实践教学基地汇编(内容示例)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