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印发《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对本科毕业论文每年抽检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对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对查实的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学术诚信是学术活动中坚持诚实、公平的基本行为准则,学术不端行为是对学术诚信的严重背离。在学位论文工作中,全校师生应自觉坚守学术诚信,摒弃学术不端。不得购买、出售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买卖;不得由他人代写(包含由AI工具生成学位论文)、为他人代写学位论文或者组织学位论文代写;不得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不得伪造数据。
学校对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坚持“零容忍”,学位论文中涉嫌的学术不端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关于严厉查处高等学校学位论文买卖、代写行为的通知》(教督厅函〔2018〕6号)、《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重庆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渝教发〔2024〕4号)、《重庆财经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修订)》(重财〔2021〕126号)、《重庆财经学院学术规范及违规处理办法(修订)》(重财〔2021〕470号)中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10日
【警示案例一】:
2022年5月30日,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收到有关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雷某某、卢某某涉嫌学术不端问题的反映,学校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开展核查工作。
经查,雷某某、卢某某两名学生在做毕业设计过程中,通过网络平台购买代码,并通过购买的代码完成论文的部分实验结果。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认定,学校学风建设委员会确认,雷某某、卢某某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依据相关规定,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雷某某、卢某某两名学生留校察看一年处分,期间不得申请学位;取消卢某某研究生推免资格。
案例来源: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官方微博
【警示案例二】:
2022年10月7日,重庆邮电大学移通学院发布一份《撤销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公告》,该校艺术传媒学院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生贾某,2018年9月入学,2022年6月准予毕业,授予学位证书。由于其毕业作品涉嫌抄袭,经学院分委员会调查取证,认定其抄袭行为成立,构成学术不端。依据相关规定,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依法撤销贾某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案例来源:重庆移通学院教务处官网
【警示案例三】:
2024年3月4日,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发布了一份《撤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公告》,公告显示,陈某为人工智能与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生,于2023年6月30日通过学校党政联席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准予毕业,被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2024年1月,经校外专家审核、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认定其学士学位论文《广州某高校10KV配电所设计》存在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其行为已构成学术不端。2024年1月25日,依据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撤销陈某学士学位,注销学士学位证书;撤销陈某本科毕业证,毕业证书作废。
案例来源:广州应用科技学院教务处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