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财经学院2026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5年10月21日 12:23  点击:[]

各学院:

为保证2026届毕业实习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推进“一专一企”工作部署,现将《重庆财经学院2026届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并做好有关工作。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普通本科高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渝教高函〔202549号)、《重庆财经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重财〔2021429号)、《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重财〔2025218等文件精神,结合2026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26学生的毕业实习工作安如下

一、毕业实习的意义和目的

毕业实习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培养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实践环节,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生产实际、获取和掌握生产现场相关知识的重要途径,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

毕业实习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使学生巩固与深化所学理论知识强化职业道德提高专业技能,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职业素养,增强服务社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毕业实习环节合格者获得4学分,毕业实习不能免修。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长:崔中山

成员:平     旭     立  张红梅  胡学刚   宋湘琴  

     刘      李  辉  贺    

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二)指导小组

1.各学院须成立院级毕业实习工作指导小组,统筹安排学院毕业实习工作,制定本学院毕业实习工作计划。

2.指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学校实习工作管理规定与部署;会同实习单位制定详细的实习方案、安全预案;负责具体实习任务安排、岗前培训、过程管理、安全监控、成绩评定、总结交流等;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实习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毕业实习工作有序、高效。

3.各学院应梳理实习基地建设情况,核清实习基地数量、签订协议和可接纳学生人数等信息,确保30%的集中实习率。进一步推进“一专一企”工作部署,每个专业与巴南区或主城都市区行业企业深度合作,建立实习合作关系。

三、实习时间

2026各专业的毕业实习从20251021日起,至2026111日止。(正式实习期8周)

四、实习方式

毕业实习按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种方式组织,学生自主选择一种实习方式。

(一)集中实习由学院统筹安排。学院在选定实习单位前,应当实地考察其资质情况、安全管理水平、工作环境、硬件设施条件等是否满足实习要求;选定后需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实习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1.合法经营,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2.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无实习安全管理重大责任事故记录;

3.实习条件完备,符合学科专业培养要求和一线生产实际;

4.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或文件等要求须具备的条件。

(二)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必须服从学院的统一编组安排,每个单位至少安排3名学生,集中实习单位接纳超过20名学生的,可申请驻点指导教师。

(三)对于安排学生参加岗位实习的,学院应与实习单位和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协议内容需包含安全管理职责、劳动安全保障、意外伤害处理、保险购买等核心安全条款,协议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以下内容:

1.各方基本信息;

2.实习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与条件保障;

3.实习期间的食宿、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

4.实习考核评价方式、实习报酬及支付方式;

5.实习期间劳动保护和安全、卫生、职业病危害防护条件;

6.责任保险与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7.各方违约责任和其他应当明确约定的事项。

(四)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学生向学院提交分散实习申请和实习单位的接收确认函,经学院批准后开展实习。学院对实习单位的性质、实习内容进行严格把关,实习内容需符合专业人才培养要求。

五、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一)指导教师须密切保持与学生、实习单位的沟通,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与业务指导,督促学生践行理论联系实际,坚持从严管理,并及时回应与解答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得超过20人,集中实习不超过10人。

(二)指导教师应对学生毕业实习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实习开始前,须核查学生实习单位落实情况,确保学生在离校后一个月内落实实习单位;对未经批准且未按时参加实习者,应及时督促其按要求完成实习任务;对拒不按要求参加实习的学生,应及时向学院报告,并依规处理。

(三)强化集中实习过程指导。针对集中实习,学生实习期间指导教师到实习单位不得少于2次,并做好工作记录,填写《重庆财经学院集中实习指导记录表》(附件2

(四)严格管理学生纪律。指导教师应要求学生遵守学校及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学生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对违反纪律或工作不负责任的学生应予以严肃批评。

(五)督促学生按时在学校实习管理系统中上传加盖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单位回函

(六)实习结束后,指导教师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学生的实习表现及工作态度作出鉴定评价;对学生提交的实习作业须认真审核,确保实习日记、实习报告等材料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手续齐全(含实习单位盖章)

(七)实习成绩的评定,按照实习日记30%、实习报告70%的比例进行。要求学生在撰写实习报告和实习总结时必须符合指导手册中的明确要求实习日记不能写成生活日记,篇数不得少于8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字;实习报告要求不少于3000字。成绩评定必须在学生结束实习返校后一周内完成。

(八)指导教师应及时将学生的实习情况向学院反馈,以便学院及时掌握学生的实习状态;在学生结束实习返校后的一周内,应将所指导学生的实习情况以书面总结形式提交学院。各学院必须在学生结束实习返校后两周内完成成绩审核、汇总及实习总结工作。

(九)对未按规定完成或未按时提交毕业实习作业的学生,学院有权根据《重庆财经学院2026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相关规定,取消其毕业实习成绩。

六、对学生的要求

(一)学生应认真学习本专业的《实习大纲》,明确实习内容与要求,认真完成《实习大纲》所规定的实习任务及实习单位安排的各项工作。

(二)学生须于20251117日前,在实习系统上传实习单位回函、实习单位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作为实习考核依据,并配合实习指导小组对实习进度的检查。

(三)实习期间,必须经常主动向实习指导教师汇报实习情况,沟通信息,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实习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四)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不得擅自变更实习单位。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须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经指导教师及实习指导小组同意,并告知辅导员。学生联系方式如有变动,应及时向指导教师及辅导员报备。

(五)实习日记、实习报告与实习鉴定是评定实习成绩的主要依据,学生应予以充分重视

(六)实习结束时,学生须提交由实习单位(包括单位安排的指导老师)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书面实习鉴定,作为评定实习成绩的依据。

(七)实习期间的工作要求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实习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保守实习单位商业秘密及其他机密。因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数据泄露或安全事故的,学生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2.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及岗位操作规程。从事财务、金融柜台等特定岗位者,应规范操作,防范职业风险。因违反安全规定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3.尊重实习单位人员,虚心接受指导,行为得体。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保持勤俭作风,积极参与实习单位及地区公益活动。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必要时,须经实习单位及指导教师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报学院审批

4.根据学校实习报告写作要求撰写实习报告,实习结束后提交指导教师。实习期间为实习单位撰写的咨询报告、策划书、调查报告、可行性分析等材料,可作为实习成果提交。

(八)实习期间的安全纪律

1.实习期间,学生离开单位活动,必须向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请假,并说明原因和去向。如果实习单位安排有住宿,学生不得外宿,女生在夜间不得单独外出活动。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2.未经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参加非实习单位组织的任何活动,如有违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学生本人负责。

3.不得擅自到自然水域游泳,不得酗酒、斗殴;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无证驾驶或私自驾驶外出,不得乘坐私人非法营运车辆。因违反规定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由学生承担全部责任。

4.警惕电信诈骗、网络借贷及非法传销,不随意透露个人敏感信息,对可疑来电、链接保持警觉。涉及资金转账等要求须向学校核实。因轻信造成财产损失的,由学生自行承担

5.实习单位提供集中住宿的,须保持宿舍整洁,安全用电,严禁使用违禁电器。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遵守社区规定。因个人过失引发事故的,由学生自负责任。

6.实习期间应与家人及学院保持联系,注意人身与财产安全,防范意外。发生异常情况须立即向实习单位、指导教师及学院报告。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2026届毕业实习具体时间安排及流程图

     2.重庆财经学院集中实习指导记录表

         3.重庆财经学院2026届毕业实习方式及分组情况统计表

     4.重庆财经学院2026届毕业实习情况表

     5.重庆财经学院2026届毕业实习注意事项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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