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学院缓考申请表

2021年01月25日 14:10  点击:[]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

 

第二十三条 学生因患病、意外事故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期末考核的,应在考核前(因突患急病或突发事故者除外)书面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教务处审批备案,并同时告知任课教师。

学生办理缓考手续后,可不参加期末考核,在下一学期开学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课程补考,其课程考核成绩以该次补考成绩和上学期平时成绩按比例折算而成,成绩标注为正式考核(非补考)成绩。若此次补考成绩不及格,或因故未参加补考,均不再另外给予补考机会,只能申请参加课程重修。

 

附件: 重庆财经学院缓考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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