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16-2017-2学期第二次教学工作例会

2017年04月18日 14:28  点击:[]

2017417日上午0930,我校在教学楼1205会议室召开本学期第二次教学工作例会。吴华安副院长、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及教务处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教务处崔中山处长主持。

会议上,教务处董心心副处长解读了教育部新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与会人员就学籍管理规定的想法进行了交流;随后,与会人员就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讨论稿)及2017年新专业申报工作展开热烈地讨论。最后,崔中山处长和滕学英副处长通报了近期教学工作,主要包括2017年院级教改项目申报、毕业论文答辩、校级特色专业验收、校级特色学科专业群申报、教学大纲修订、期中教学检查等。

吴华安副院长会议指出:1.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41号令)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修订学生管理制度,评估、论证修订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2.引导学生自主学习;3.深入学习和落实2017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指导意见(讨论稿),突出“五实工程”教育,重视创新创业教育;4.申报新专业优先往工学方向发展,要与重庆市产业需求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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