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第二批院级重点课程的通知

2014年10月22日 09:38  点击:[]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第二批院级重点课程的通知

教务〔2014〕37号

各系部:

因系部拆分,学院决定组织本年度第二批重点课程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院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应是对学科专业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与专业的主干学科紧密相关的主要课程,即各专业的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与专业主干课。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必须是已经连续开设3年或3年以上的课程。课程目标定位明确,充分体现教书育人的教育思想,有较详细的建设规划。

2.课程负责人及主讲教师教学经验较丰富、科研活动能力较强,教学效果好,课程组结构合理,教师责任感强、团结协作精神好,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专职授课教师不少于5人,其中主讲教师不少于3人。

3.有完备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教材、习题、教学日志、听课记录、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和较高质量的计算机辅助教学课件。

4.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要求。

5.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互衔接。实践教学能有效地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学院将优先考虑2014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中有重大改革举措的课程。两年内新开办专业的主干课程申报条件可适当放宽,重点考察课程建设方案的适用性和可行性。

三、申报与评审程序

1.申报。课程负责人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课程建设管理办法》([2007]15号文件)的有关要求,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重点课程申请表》(申请表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并提交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授课教案、讲稿、课件以及教辅资料等该课程申报支撑材料,于11月2日前交所在系部。

2.系部评审。系部对提交的重点课程项目进行评审,并于11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交教务处刘洁处(行政楼116室,联系电话65172629),《申请表》电子档系部汇总后一并提交。

3.学院评审。11月5日—6日,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将对系部推荐的重点课程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准予立项建设的课程经学院审批后公布。

四、相关要求与说明

1.重点课程建设是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提高学院课程建设水平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体现学院教育教学水平的重要标志。学院鼓励各系部积极申报。

2.学院以立项资助的方式推进重点课程建设工作。对立项的重点课程,每门课程给予5000元经费资助。课程建设经费分批下拨,第一批30%的经费在评审立项后拨付作为项目启动经费,第二批40%的经费在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后拨付,第三批30%的经费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课程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发放课程组成员劳务费。重点课程建设期为2年,学院将遴选部分受资助的院级重点课程作为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3.检查验收。学院将对重点课程建设进行阶段性检查验收。检查不合格的课程,将予以终止并追回已拨付所有经费,该课程负责人在2年内不能重新申报院级重点课程。

特此通知。

附件: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重点课程申请表(下载见教务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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