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级、2009级各班同学:
兹将我院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性通识课选课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及行课时间:
3月30日20时整—4月4日22时整为选课时间;4月5日开始正式行课;行课周期:7-16周。
二、选课方式:
请各位同学进入教务处网页,登录教务系统,在系统首页的“网上选课”之“全校性通识课”中选取,直接在相应课程名称前打“√”。
三、选课原则及教材购买:
1.所有公布的课程按照容量严格控制选课人数,请同学们根据本人情况选择修读课程。本次选课按照先到先得的方式来确定选课名单(意指学生可选修选课人数仍小于容量< 限选人数>的课程,但一旦选课人数达到选课容量< 限选人数>,其它学生就不可再选修该课程),所开课程若选课人数低于30人则不开班,同时这部分学生将面临重新选课。
2.为确保每位同学在校期间选课总学分达到毕业要求,且杜绝凑通识课学分的现象,本次选课由系统进行门数限制。每人最多限选1门课程(毕业要求通识课达到8学分,已达8学分者可不再选课),若已获得选修学分的课程本次重复选择并参加该门课程考核时,该门选修课程本期成绩无效,但可以参加该门课程的旁听。如:已选修过课程含“普通话”的同学不得再选“普通话”相关课程,已选修过“音乐舞蹈”的同学不得再选课程包含“音乐”、“舞蹈”等字样的课程,已选修过“心理学”的同学不得再选课程包含“心理学”字样的课程。
3.请同学们在选课进行时间段内,务必遵守课堂纪律,利用课余时间选课,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运行秩序。
4.教材购买由任课教师与同学们自行商定。
四、学习要求:
学生选定修读课程后,应按时上课,认真学习,参加课程的考核。
特此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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