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通知的精神,现将清明节放假期间有关调课事宜通知如下:
国家法定放假时间定为4月3日至5日,共3天。4月2日(星期六,公休日)照常上课,并且4月2日(星期六)按照4月4日(星期一)的教学安排上课。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通识课选课的通知 下一条:2010年第七次教学工作例会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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