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相关部门:
参照国家及学校202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现将相关教学安排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清明节放假时间:2021年4月3日-4月5日。
二、4月5日(第六周周一)因放假而未上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自行决定是否补课(必须确保所有课程按教学计划安排保质保量完成)。
三、4月2日周五全天(上午、下午)照常行课,原则上教务处不接受任何调停课申请,各任课教师也不得私自调停课。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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