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及学校2023年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现将相关教学运行调整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放假时间:
劳动节放假时间:4月29日至5月3日,共5天,4月23日(周日)、5月6日(周六)上班调休。
二、教学运行调整:
劳动节放假调整:4月23日上5月2日(第10周周二)的课程,5月6日补上5月3日(第10周周三)的课程。
三、注意事项:
1.因放假耽误的课程(包括4月23日周日、5月6日周六的周末单开班重修课),请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自行安排时间补课(必须确保所有课程按教学计划安排保质保量完成)。
2.各部门若借用4月23日教室开展教学活动,请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择5月2日借用;借用5月6日的教室请提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选择5月3日借用。
3.4月23日、5月6日全天(上午、下午、晚上)照常行课,请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原则上教务处不接受任何调停课申请,各任课教师也不得私自调停课,教务处及教学督导组将组织教学秩序检查。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