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级全体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关于“普及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体系”的要求,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思维、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我校2023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现将《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大学生创业基础
开课部门:教育商学院/教务处
学 分:1
学时分配:线上12学时,线下4学时,合计16学时。
二、开设方式
线上课程学习+线下创新训练+撰写商业计划书或调研报告,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获得课程学分。
三、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
1.线上学习成绩占50%,学生在超星尔雅通识课平台网上学习《大学生创业基础》,所得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学习通知将在2023-2024-2学期期初发布,本环节完成周期在2023-2024-2学期。
2.线下创新训练成绩占20%,根据下列创新创业训练分类条目自选1项完成,由教育商学院组织开展并评定成绩。
学校创新创业训练分类条目如下:
①创新创业专题讲座、主题沙龙;
②双创团队(创业发展中心服务、科创工作室服务);
上述条目的组织开展的时间、地点、形式由教育商学院负责安排并全院发布通知,本环节完成周期在2023-2024学年内(本学期及下学期)。
3.商业计划书或调研报告成绩占30%,学生按要求完成商业计划书或调研报告(二选一),具体学习通知将由教育商学院在2023-2024-2学期期初发布,本环节完成周期在2023-2024-2学期。
课程
|
成绩构成
|
完成阶段
|
备注
|
大学生创业基础
|
线上慕课学习
|
2023-2024-2学期(下学期)
|
教务处发布在线课程学习通知
|
创新创业训练
|
2023-2024学年内(本学期及下学期)
|
教育商学院安排通知
|
商业计划书或调研报告
|
2023-2024-2学期(下学期)
|
教育商学院安排通知
|
4.完成以上三个环节,教务处将在2023-2024-2学期期末计算综合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
四、注意事项
1.本课程为必修课,若考核不及格,教务处不组织开学补考,学生只得跟随下一年级重修。重修考核方式与正常学期课程考核方式一致。
2.若学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创新创业类培训(如G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课程达到16课时及以上,且培训成绩合格,可直接置换《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学分,置换课程成绩为70分。
3.本课程由教务处及教育商学院共同开设,针对课程环节有疑问者可致电教务处(88968702)、教育商学院(88968692)咨询。
重庆财经学院
教育商学院 教务处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