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财经学院关于人文艺术类通识选修课开课的通知

2025年10月12日 09:26  点击:[]

全校老师: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办法》(重财〔2021484号文件,以下简称《办法》,可在信息门户-OA搜索),每学期第5-6周受理通识选修课申请,7周左右开始选课,有意开课的老师,请完善开课申请表,签完字发给通识教育学院能力素养教研室主任李英汇总,再转交教务处进行选课设置处理(一般8-15周或9-16周开课)  

   以下为部分《办法》节选:  

第二条通识选修课的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条件

为确保通识选修课的教学质量,通识选修课的开设实行申报制度。申报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好。申请开设的通识选修课程内容必须属于其长期从事的教学、实践或科研领域。

(二)申报与评审程序

申报教师应填写“重庆财经学院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并附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及教师简介,经通识课教研室初审,开课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由教学秘书统一报送教务处,教务处在各开课部门申报的基础上组织专家评审筛选。通过评审后进入通识选修课课程库,由教务处统一管理。通识选修课的开课申报与新增审核每学期进行一次。

凡经批准列入开课计划的通识选修课原则上每学期只开设一次,学生需求量大、教学效果好的课程必要时可增加开班数。

第三条通识选修课的教学管理

(一)教学规范

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应准备好讲义、课件、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学生考勤记录表等相关的教学文件,任课教师必须严格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完成授课任务。

(二)教学时间安排

通识选修课计划学时一般16学时,其教学时间严格按教务处统一排定的课表进行;因特殊原因需调课的,任课教师应严格按照《重庆财经学院调停补课管理办法》执行。

(三)教学任务书的发放

通识选修课的教学任务下达后,一般不作调整,确因特殊原因需进行调整的,任课教师本人应通过开课部门书面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整。

(四)开班人数

通识选修课教学班一般以100人左右为宜。选修人数少于30人的一般不开班,外语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中的个别特殊课程20人以上(20)也可酌情开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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