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本学期第14周为实践教学暨就业能力提升周(以下简称“实践周”),期间集中开展实践教学及就业能力提升活动。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
一、活动主题
知行合一练技能,实践赋能促就业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服务体系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与实际情况,推动专业实践教学与思政教育、劳动教育、就业指导教育、美育有机融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思政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鼓励各单位主动对接教育部办公厅等多部门联合公布的重庆市国家级“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详见附件)加强联系,联合开展思政实践教学活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思想魅力和实践伟力,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三、时间安排
本学期实践周在第14周(2025年12月8日-12月12日)开展,期间全校原定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暂停。(注:教学计划周整体往后延1周,2023-2024级17周结课,2025级19周结课。)
四、参加学生
2022-2025级各专业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含专升本)。
五、活动内容
单个主题活动可融合多种教育内涵。各二级学院应围绕学科专业交叉融合、思政教育实践、劳动教育实践、就业指导教育等核心方向,参考(不限于)以下活动内容,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1.专业技能提升类(教务处统筹):专业技能强化训练、学科竞赛备赛指导等;
2.思政教育实践类(二级学院统筹):思政教育实践、爱国主义教育参观等;
3.劳动教育、美育类实践(学生处统筹):专业相关生产劳动、公益劳动等;美育专题讲座、非遗文化体验、校园文创设计;
4.就业指导服务类(招生就业处统筹):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等;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成立实践周活动工作组,全面负责本院实践周活动的组织协调、过程管理与质量监督。
2.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实践周工作安排,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与安全预案,强化学生安全警示教育,开展全过程督导检查;严禁组织或引导学生参与任何形式的宗教活动及违规聚集活动。
3.开展校外实践活动时,须严格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活动组织方应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安排专任教师全程带队指导。
4.各二级学院根据实践周活动计划安排,做好自查工作。活动结束后,做好考核、总结及相关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
附件1:“大思政课”实践教学基地(重庆市).doc
附件2:重庆财经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实践周活动安排表.xlsx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