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我校召开第四届校学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暨2021年第一次学位评定会议。校长吴华安、党委书记张毅、副校长沈民、党委副书记陈龙国、校长助理房朝君、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位委员会主席吴华安教授主持。
会议首先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长周雄汇报2021届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基本情况;其次由全体委员分四批次对2021届毕业生建议授位学生、2021届特殊情况(建议授位)申请学位学生、2021届特殊情况(提请讨论)申请学位学生、往届毕业生申请学位学生是否授位进行审议。最后参会人员就《重庆财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讨论稿进行讨论,校长吴华安、副校长沈民、党委副书记陈龙国、校长助理房朝君及部分委员先后对修订内容、方向及原则作出发言。会议认为,《细则》的措辞应更加合理规范,部分条款应从我校学生实际情况出发,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内容,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与矛盾,注重结合高等教育发展新动态,体现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相关精神,科学规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务处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