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毕业、学位资格核对工作的通知

2025年07月07日 07:35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学历学位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毕业、学士学位资格核对工作(以下简称核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7815:00之前工作时间

1.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毕业、授位资格核对

学生基本信息核对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重庆财经学院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组织学生逐一核准本学院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等)是否有误。

毕(结)业资格核对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重财〔2021165号)文件,对教务处初步审核的《审核附件1组织学生逐一核对结论是否有误,对于结论或数量有误的情形及时向教务处反馈,经核实后予以更正。

学士学位资格核对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2025150号)第五、六、七条对教务处初步审核的《审核附件1组织学生逐一核对学生授位资格是否有误对于结论有误的情形及时向教务处反馈,经核实后予以更正。  

2.往届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审核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2021121号)各二级学院往届毕业生递交的授位申请进行审核。

(二)第二阶段7916:00之前

各二级学院召开院学位委员会,对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情况及往届生授位情况进行审核。

   1.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情况审核

对于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情况,由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名单》附件2由教务处提供。

2.往届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

对于往届生学士学位授予的申请情况,由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提出建议,按《往届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3进行汇总

(三)第三阶段(710-11日)

教务处组织核实、汇总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有关材料和信息,提交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客观、公正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如审核名单上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毕业授位审核,视为放弃本次毕业授位资格。

2. 20257816:00以前,各二级学院将《审核附件1经所在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

3.20257916:00以前,各二级学院将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名单》附件2)、往届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3和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三、注意事项

1.《审核》中的成绩情况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7618:00时。核对过程中有疑问,请及时向教务处成绩管理岗反馈情况,审核截止后,将按照《审核》上的确认结果进行毕业授位。

2.各二级学院务必安排好人员和时间,保证此项工作的进度,不得推迟各项材料的上报时间,否则将影响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的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表(纸质档)

          2.2025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名单(纸质档            

3.往届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

4.往届生学位证书申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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