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学历学位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毕业、学士学位资格核对工作”(以下简称“核对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第一阶段(7月8日15:00之前工作时间)
1.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毕业、授位资格核对
①学生基本信息核对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重庆财经学院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表》(附件1,以下简称《审核表》)组织学生逐一核准本学院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名称等)是否有误。
②毕(结)业资格核对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籍管理规定(修订)》(重财〔2021〕165号)文件,对教务处初步审核的《审核表》(附件1)组织学生逐一核对毕(结)业结论是否有误,对于结论或数量有误的情形及时向教务处反馈,经核实后予以更正。
③学士学位资格核对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财〔2025〕150号)第五、六、七条,对教务处初步审核的《审核表》(附件1)组织学生逐一核对学生授位资格是否有误,对于结论有误的情形及时向教务处反馈,经核实后予以更正。
2.往届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审核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重财〔2021〕121号),各二级学院对往届毕业生递交的授位申请进行审核。
(二)第二阶段(7月9日16:00之前)
各二级学院召开院学位委员会,对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情况及往届生授位情况进行审核。
1.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情况审核
对于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情况,由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通过,《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名单》(附件2)由教务处提供。
2.往届毕业生学位资格审核
对于往届生学士学位授予的申请情况,由各二级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提出建议,按《往届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3)进行汇总。
(三)第三阶段(7月10日-11日)
教务处将组织核实、汇总各二级学院报送的有关材料和信息,提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必须认真、客观、公正按照有关规定对学生的情况进行审核。如审核名单上的学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毕业授位审核,视为放弃本次毕业授位资格。
2. 2025年7月8日16:00以前,各二级学院将《审核表》(附件1)经所在学院院长(或教学副院长)签字、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
3.2025年7月9日16:00以前,各二级学院将院学位分委员会评审通过的《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名单》(附件2)、《往届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附件3)和学生申请材料报送教务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
三、注意事项
1.《审核表》中的成绩情况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6日18:00时。核对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向教务处成绩管理岗反馈情况,审核截止后,将按照《审核表》上的确认结果进行毕业授位。
2.各二级学院务必安排好人员和时间,保证此项工作的进度,不得推迟各项材料的上报时间,否则将影响毕业资格、学士学位的审核和证书发放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核表(纸质档)
2.2025年7月批次2025届学生建议授位名单(纸质档)
3.往届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汇总表
4.往届生学位证书申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