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业警示学生降级转专业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6年04月09日 07:28  点击:[]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及转专业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当前学业警示工作进展,现就启动学业警示后降级转专业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本学期已受学业警示、在原专业学习确有困难的学生。

二、申请依据

申请人须按照《重庆财经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版)》第八条第二款、第十四条相关要求,办理降级转专业申请。http://jwc.cfec.edu.cn/info/1035/3226.htm

三、办理流程

1.学生提交《降级转专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接收学院;http://jwc.cfec.edu.cn/info/1020/5175.htm

2.接收学院完成考核、录取等环节后,将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备案

3.教务处将录取结果提交至校长办公会审议,并完成公示。

四、时间安排

学生提交申请时间:49415

学院完成考核录取并报教务处备案截止时间:421

五、注意事项

1.学生转专业后的教学计划、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等,均按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新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学生未修读过的须进行补修;

2.学生在新专业就读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申请返回原专业就读。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位,严格按规定和时限组织办理;请有意愿且符合条件学生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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