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20级期中考试的通知

2020年11月04日 10:49  点击:[]

各相关学院:

根据2020级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针对20204学分及以上的所有理论课程(含课内实验)、所有数学类课程,由相关二级学院自行组织期中考试,原则上期中考试在12周前完成,并将期中考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记入平时成绩,教务处将对期中考试及成绩进行督查。

特此通知

 

附件:20204学分及以上的所有理论课程、数学类课程:

学年

学期

课程号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学院

2020-2021

1

030032

微积分Ⅰ

3

软件学院

2020-2021

1

030038

高等数学I

4

软件学院

2020-2021

1

030060

英语读写基础(CFAACCA

4

国际商学院

2020-2021

1

030061

英语听说基础(CFAACCA

4

国际商学院

2020-2021

1

140062

会计师与企业ACCA-F1

5

会计学院

2020-2021

1

140080

基础会计学

4

会计学院

 

 

教务处

2020114

上一条:关于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下半年CET6笔试补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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