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考日期及批次
日期 |
考试批次 |
考试时段 |
(2021年3月27-28日) |
批次号1 |
8:00-10:00 |
批次号2 |
10:30-12:30 |
批次号3 |
13:00-15:00 |
批次号4 |
15:30-17:30 |
批次号5 |
18:00-20:00 |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提前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渝康码”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2、考生注意个人防护,提前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场、考试时应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当日,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进行身份验证(人脸识别)和体温检测(注:现场体温测量正常(低于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场;如有体温异常、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退出体温检测区,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者禁止入场参加考试。持有的健康码非绿码或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或持有疫情高、中风险等级地区身份证,或具有高、中风险等级地区以及境外旅行史的考生,要开展两次核酸检测或血清特异性IgG抗体阳性证明检测,必须留够14天以上医学观察,并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4、考生自行下载:附件1《健康情况声明书》和附件2《体温自我监测登记表》,并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附件后,提交考场工作人员。
5、考生进入考场时,须主动向监考老师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配合监考老师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高于37.3℃,禁止进入场。
6、考生入场后,将与考试无关物品放在考场指定区域(注:禁止携带任何电子设备,尤其手机及通讯工具)。
7、考试过程中,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考生需要离开考试座位,领取已存的考试物品时,须由教监考老师代为领取;考生需上厕所,监考教师必须全程陪同,考生再次返回考试座位时,务必确认没有将违禁物品带回考试座位。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