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本学期课堂评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1年04月18日 11:34  点击:[]

各系部及相关部门: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课堂评学管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融〔2010〕229号)文件精神,现将要求第9-10周开展本学期的课堂评学工作,课堂评学工作分任课教师组、督导专家组、管理人员组三个组分别开展。其中,各系部负责组织任课教师的评学工作,评估办负责组织督导专家组的评学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教学系统管理人员评学工作,学生处负责组织学生工作系统管理人员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评学的教学系统管理人员为:各系部正副主任、实验教学中心正副主任、教研室/实验室正副主任;应评学的学生工作系统管理人员为:各系学团办正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请各系部根据本学期课程开设情况,安排教学系统管理人员和学生工作系统管理人员对课程自然单班及建制合班(由三个及以下的自然单班组成)第1—9周时段的学习状态进行评学。

二、请各位评学人员在4月18日至4月28日期间进行评学,相关表格见本通知附件,也可在教务网站下载。

三、请各位评学人员填写相关表格,署名后在4月29日前交各系部。按照统一评分标准及尺度,课堂评学分数不能为满分,单项指标的得分率在90%及以上为“优秀”,在60%以下为“不合格”。如果在某项指标给分偏低(得分率在50%以下),请务必在指标下面的空白栏,用文字简要说明理由。

四、请各系部核查所填评学专用表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并于4月30日前将本系部的评学用表(纸质)以及评学汇总表(加盖公章)一并送交教务处,汇总表须发送电子邮件(联系电话:65172629,邮箱地址:cqrzjw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任课教师评学专用表.doc

2.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督导专家、课堂督察员及管理人员评教、评学专用表.doc

3.2010-2011学年第2学期管理人员评学汇总表.doc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八日

上一条:关于2013-2014学年第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的通报 下一条:关于转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参加第十三届全国多媒体教育软件大奖赛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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