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4年02月27日 10:28  点击:[]

二级学院:

为了规范教学管理,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确保各教学环节的质量,学校定于228日-37日(第12周)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初教学检查。现将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期初教学检查的组织

1.各学院负责人拟定本部门的检查计划并落实。

2.对本学院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需要教务处协调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方案。

二、检查内容

按照本通知附件的要求检查并规范填写。

三、检查方式

二级学院自查,教务处对各学院工作进展的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教学检查领导小组,院负责人任组长,按照附件所列各项进行检查落实,最迟要在35-6日两天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效果。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及个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整改。对于擅自停课、调课、提前下课等构成教学事故的,严格按《重庆财经学院教学差错与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修订[2021-506]文件执行。

3.期初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相关工作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结果与分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其中,总结要体现具体数据,比如:教学观摩、随机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和学生出勤情况、听课制度落实情况等;要对统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

4.本次期初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请于37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总结和有关材料的纸质及电子文档邮件报送教务处刘宏毅老师

5.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期初教学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同时注意教学各环节资料的整理和保存,做好教学资料档案管理,顺利开展本学期教学工作打下良好基础。

教务处将结合各院自查与抽查结果汇总向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 期初教学检查情况表.docx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4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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