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4年11月08日 13:46  点击:[]

各学院:  

为了全面掌握我校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的整体状况,监督教学各环节的正常运行,确保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1011周(1181118日)为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时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教学检查的组织

1.对本学期已开设教学的课程,各学院负责人负责拟定检查计划并落实。

2.对本学院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解决,需要教务处协调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方案。

3.各学院组织自查,教务处和校教学督导委员随机抽查。

二、检查内容

1.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按规范填写。

2.期初教学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及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1.二级学院自查

2.教务处和校教学督导委员对各学院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要求

1.请负责人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组织好该项工作。最迟应在1115日前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座谈会,了解教学效果及期初教学座谈会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2.期中教学检查材料应包括相关工作文件、检查项目(参加对象、检查时间及结果与分析)、情况通报及检查总结等。其中,总结要体现具体数据,比如:教学观摩、随机听课、检查教师授课情况、作业布置情况学生出勤情况、听课制度落实情况等;对统计数据所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

3.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应根据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的情况,填写《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见附件12)。请于111812:00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与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体现各院部教学及管理的特色和优势、重点解决了哪些问题,目前存在的困难、差距以及下一步如何改进等方面)送交教务处,并将相关电子文档发至刘宏毅老师处。

4、各学院应认真组织期中教学检查,建立闭环反馈督查机制。即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和个人,监督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分析和改进,使检查能真正起到推动教风、学风建设和提高教学质量的作用。

教务处将结合各学院自查与学校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向全校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表.doc  

附件2:XX学院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doc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4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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