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2015年03月16日 11:08  点击:[]

关于申报2015年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

特色专业建设点的通知

教务〔2015〕7号

院内各系:

为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我院鲜明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优势,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关于印发< 特色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工商大融[2014]277号文件)要求,学院正式启动2015年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的基本条件

1、符合我院办学定位和特色发展方向,应至少有2届毕业生,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和实践教学条件,与相关行业、企业有良好的合作关系,毕业生社会声誉好。

2、人才培养目标符合社会发展需要,注重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协调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培养。人才培养方案具有新颖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3、重视管理机制改革,对教学过程实施切实有效的质量监控。

4、专业特色初显,建设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方案科学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测量,具有创新性和先进性;有调动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二、申报及评审程序

1、系上组织初审,审核同意推荐报送,数量不限。推荐报送的专业请按要求填写《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立项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三份,《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特色专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份。所有申报材料应经系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2015年4月10日前交教务处刘洁老师处(行政楼116室,联系电话65172629),电子版发送至22156564@qq.com,逾期不再接受申报材料。

2、由教务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有关专业负责人到场进行答辩,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遴选。

3、专家评审的结果经学院审核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三、相关要求与说明

1.各系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准备,密切配合,按时做好申报工作,确保此次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评选质量和水平。

2.学院对遴选出的特色专业建设点资助建设经费3万元,分期拨付。第一批30%的经费在评审立项后拨付作为项目启动经费,第二批40%的经费在项目中期验收合格后拨付,第三批30%的经费在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项目建设经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发放成员劳务费。

3.特色专业建设点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凡遴选入围的专业,可使用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名称,待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使用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特色专业”的称号。学院特色专业称号有效期为五年。

附件1: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立项申报书(下载见教务处网站)

附件2: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特色专业建设点申报推荐汇总表(下载见教务处网站)

上一条: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专业设置、当年新增专业情况 下一条:我院于2014年获批增设三个新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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