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的通知

2023年09月15日 08:0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材建设,充分发挥教材在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的改革,构建具有学科专业优势、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教材体系。根据《重庆财经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重财〔2022490号)要求,学校决定启动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教材条件

校级规划教材是指以学校教师为主编,受教材建设专项经费资助、由国内权威出版社正式出版、主要用于学校教学的教材。

1.教材必须对应学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

2.近期无本校教师出版的同种教材。

3.凡已有适合使用的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统编教材、行业认可度较高或著名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权威教材,原则上不再组织编写和立项。

4.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立项为校级规划教材:

1)体现学校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

2)体现学校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人才培养转型成果的教材。

3)具有学校专业特色和课程特点的实验实训教材。

4)国家级、市级、校级重点课程相关的教材。

5)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发的教材。

6)移动互联网下的新形态教材。

7)包含传统教材、视听教材、教辅用书的立体教材。

(二)主编资格

申请立项的教材主编应当主讲教材对应的课程2轮次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已经出版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专著。

3.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

4.主持并完成至少2项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

已获校级规划教材立项但未结题的主编不得申报新的校级规划教材。

二、申报立项程序

(一)主编及编写人员提出政治审查申请,经各自所属教学单位党总支委员会同意,公示5天以上。

(二)主编申报,填写《重庆财经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报送至所在教学单位。

(三)教学单位及其党组织完成学术审查和政治审查,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2)报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

(四)教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确定立项等级、公示立项结果,评审标准见附件3

(五)公示结束后,立项结果报学校党委审定,发文公布。

三、申报时间

各教学单位应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1016,逾期不予受理。

四、资助标准

(一)根据教材类型、教材归属课程的类型及教材的特色评定立项等级,重大项目资助1.0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0.8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项。获得资助的教材在出版时,须在适当位置注明“重庆财经学院校级规划教材”字样。

(二)校级规划教材立项作为学科专业建设、教学质量、人才培养的重要内容,校级规划教材的编写工作纳入教学业绩等级认定和计分范畴。

(三)校级规划教材建设周期为2年,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出版即结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应提前3个月向教材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

附件2:重庆财经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

附件3:重庆财经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评审指标

 

教务处

2023915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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