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报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检查结果的通知

2021年05月15日 15:48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教务处于2021328日发布《关于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的通知》,要求对2021届全体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2020514日,教务处联合教学督导,对查重检测系统中的数据进行匹对和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选取时间:2021150-2021年5月1418

合格条件:字数大于8000且相似率小于25%

该时间段内共选取数据7062条,满足“字数大于8000”的数据6429条,去除重复后数据2523条。满足“合格条件”的学生2480名,系统内无记录或不满足“合格条件”的学生155人(详细名单可在附件表格中使用学号进行查询,为防止信息泄露,表格中已隐去学生姓名)。

二、处理办法

通过查重检测且成绩合格的学生,予以登载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系统内无记录或不满足“合格条件”的155名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复查,复查通过予以登载成绩,否则视为毕业论文(设计)不合格,不予登载成绩。

三、复查相关要求

(一)复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518-20

地点:教学楼二楼1220   李老师

(二)复查形式

学生自查后老师核验。学生到1220室,在指定的电脑上登录信息门户进入论文查重系统,展示合格的检测报告给老师核验。

(三)注意事项

1.2021年5月1418时为统计数据截止时间,名单中晚于该时间通过检测的学生均须到1220室进行复查。

2.名单中在202151418时前使用他人账号或他人代为检测通过的,需登录报告所在的账号进行复查。

3.名单中预修且跟随2020届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可不复查,届时由教务处统一作合格处理。

 

附件: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查重检测不合格学生名单

 

 

教务处

2021515

上一条:关于启动2022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