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近期疫情防控期间教学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年11月04日 14:40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结合上级有关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教学运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堂教学期间,保持教室窗户通风,师生佩戴口罩(教师有义务提醒学生佩戴口罩,教师授课时可不佩戴),同时注意加强个人卫生防护,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授课形式原则上仍采取线下教学,处于封控区的教师或应要求检测核酸结果未出的老师可申请线上教学(在封控解除、符合国家防疫规定的情况下再恢复课堂教学)。注: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后期是否大规模采取线上教学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再做进一步通知。

三、对于毕业实习工作,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实习计划,合理安排实习进度,关注学生身心健康,确保实习质量。对于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各学院及指导教师要和实习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建议可暂停一周实习,尽量减少学生外出,具体返回实习单位时间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而定(如果学生是入园入企的封闭式集中实习,由相关学院做好此部分学生的每日健康监测及离园离企活动报备,有异常情况按学校防疫要求第一时间主动报告)。对于参加分散实习的学生,各学院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理。

四、建议暂停一切离校外出的教学培训交流、学生竞赛、参观学习等集体活动,若有特殊情况,需与学校防控办及教务处沟通解决。

五、各二级学院自行摸排过去一周是否有离渝人员(包括是否向组织人事部备案,是否前往中高风险地区等信息),以及返渝后是否及时进行过核酸检测等事项,若有该情况请及时反馈。

六、如在教学活动中遇到疫情相关紧急特殊情况,请及时向学校防控办及教务处反馈。

                                                                                     教务处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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