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开设《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的通知

2021年11月30日 15:50  点击:[]

   

2021级同学: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关于普及创新创业教育,把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课程纳入高校必修课体系的要求,增强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思维、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我校2021级学生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现将《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名称:大学生创业基础

开课部门: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教务处

   分:1

学时分配:线上12学时,线下4学时,合计16学时。

二、开设方式

线上学习+线下创新训练评定+撰写商业计划书或调研报告,综合成绩60分及以上获得课程学分。

三、考核方式及成绩构成

1.线上学习成绩占50%,学生在超星尔雅通识课平台网上学习《大学生创业基础》,所得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学习通知将在2021-2022-2学期期初发布,本环节完成周期在2021-2022-2学期。

2.线下创新训练成绩占20%,根据下列创新创业训练分类条目自选1项完成,由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组织开展并评定成绩。学校创新创业训练分类条目如下:

创新创业专题讲座、主题沙龙;

双创团队(创业发展中心服务、科创工作室服务);

上述条目的组织开展的时间、地点、形式由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负责安排并全院发布通知,本环节完成周期在2021-2022学年内(本学期及下学期)。

3.商业计划书或调研报告成绩占30%,学生按要求完成商业计划书或调研报告(二选一),具体要求由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发布本环节完成周期在2021-2022学年内(本学期及下学期)。

4.完成以上三个环节,教务处将在2021-2022-2学期期末计算综合成绩并录入教务系统。

四、注意事项

1.本课程为必修课,若考核不及格,教务处将不组织开学补考,学生只得跟随2022级及以后年级参与重修。考核方式与正常学期课程考核方式一致。

2.若学生参加学校组织开展的创新创业类培训(如GYB培训等)课程达到16课时及以上,且培训成绩合格,可直接置换《大学生创业基础》课程学分,置换课程成绩为70分。

3.本课程由教务处及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共同开设,针对课程环节有疑问者可致电教务处(88968702)、继续教育学院(88968692)咨询。

继续教育学院(创业学院)

教务处

2021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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