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抽检的通知

2014年04月28日 12:13  点击:[]

各系:

根据学院《2010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教务〔2013〕40号)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经研究,决定使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对我院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抽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范围

1.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由教务处随机抽取,此次抽取比例为学生总数的10%;

2.各系推荐检测的部分学生和在规定时间内未确定论文(设计)选题的学生;

3.参加2010级毕业论文(设计)改革试点的部分同学;

4.答辩后各系推荐的2014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二、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1.检测标准。文字复制比R(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30%,视为毕业论文通过检测;30%<R<50%,视为毕业论文疑似有一般抄袭行为;50%≤R<80%,视为毕业论文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R≥80%,视为毕业论文疑似有重大抄袭行为,直接进入二次答辩。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R应不超过20%,文字复制比高于2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2.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负责提供检测结果报告单,反馈给各系。系统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论文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对于检测结果认定为有疑似抄袭行为的论文,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论文学术要求,由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把关。对检测结果超过规定值的毕业论文,需由所在系聘请两位同行专家对其进行评审并提出处理意见,经各系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审定,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3.如经所在系确认毕业论文有抄袭现象,可由学生对毕业论文进行修改,修改后须由系统再进行一次复检,重合百分比小于30%方可参加答辩,复测合格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

4、如经所在系确认毕业论文存在重大抄袭行为,所在系应该根据抄袭情节提出重新撰写论文推迟到5月30日后答辩或推迟一年答辩等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学生重新撰写的论文,须由系统再进行一次复检,重合百分比小于30%方可参加答辩。对存在重大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重新撰写参加答辩的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或“良好”。

三、检测论文格式要求

1.实行全文检测,论文按照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规范化要求》和《毕业论文(设计)排版打印样式》要求排版;

2.以Word格式文档提交电子版,论文(设计)电子版的文件名格式为:学号-作者姓名-论文名称;

3.以系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上交,压缩包名格式为:2014届XX系。

四、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论文初检日期为4月30日;

2.凡被抽中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提交已定稿且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凡没有准时提交的,不予参加答辩;

3.各系于4月29日前将抽检论文电子版发送至cqrzjwc@163.com,或直接拷贝至教务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使用该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的整体质量,论文整体质量的高低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2.为保证检测文档与答辩文档的一致性,凡是在检测范围前3类通过毕业论文检测的学生,将由学院根据提交的电子检测文档统一印刷、装订毕业论文。答辩时若答辩委员会发现论文未按照学院要求格式排版或论文需要再行修改,则在答辩后由学生自行印装提交。

3.学院希望各系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院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保证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抽检结果将作为学院对各系教学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六、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4届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名单.doc

教务处

201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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