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3年11月28日 09:06  点击:[]

各学院(全体同学)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重财〔2021〕372号)、《重庆财经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管理办法》(重财〔2021〕167号),每学期均要进行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本学期网上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全体学生(除注意事项中第6条同学外)。

二、评价对象:承担本学期教学任务的教师(部分课程因情况特殊不参评,详见附件)

三、评价时间:2023年11月28日17:00—12月5日23:59

四、评价标准及方式:评教内容含教学态度、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及教学效果4个一级指标,分理论课、实验实训课、双语课、体育课类课程对应二级指标,学生根据课程类型对应的评价指标对教师进行评价打分,并专设一栏由学生填写主观评价意见或建议。

五、评价组织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对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作出具体安排,各班级班主任(辅导员)、学习委员请务必将评教通知传达到每位学生。

六、评价流程

所有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均“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相评价操作。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四种登录方式):

1.登录校园网“一站式门户(信息门户)”→点击“教务”进入评教模块;

2.电脑端登录http://jwmis.cfec.edu.cn/,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

3.关注“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微信公众号,

底部菜单栏→常用查询→教学评价,教务系统登录即可进行评教;

4.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登录教务系统后)直达评教链接

上下移动屏幕进行评教操作。
   忘记教务系统密码请通过邮箱重置操作(参见:
自助找回教务系统密码操作步骤 V1.11版)。

备注:

点击“教学评价”→“学生评价”,出现你应评价的课程(评价时请仔细阅读评价注意事项)→点击某一门课程,评出相应等级,并提出你的意见和建议→点击保存,即完成一门课程的评价→再次选择另一门课程,重复上述操作步骤→完成所有课程评价,点击提交。特别注意在教学评价时需要每评价一门课程保存一次,所有应评课程必须一次全部评完才能提交,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七、注意事项  

1.请每位同学必须对教学质量评价中所列的每门课程进行评价,不得请人代替评价。否则后续将影响进入教务系统进行期末成绩查询等操作。

2.进行教学评价时若遇到所选课程有遗漏或缺失,请先咨询任课教师是否被取消评教资格,若不属于该情况再到教务处咨询。

3.网上评教系统在设计上保证每位学生的评教信息不被跟踪(即评教过程全程匿名,评价结果不体现评价学生身份),请同学们秉持客观、公正、真实、负责的态度,放心地对每位任课教师进行评价。

4.每项评价指标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价时直接点选你认为该教师达到的相应等级。

5.每门课程的十个评价指标不能全部评定相同等级,否则系统将视为无效评价,将导致你无法完成评价工作。在评价时,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评价指标及指标内涵,对老师负责,对自己负责,对课程或教师提出真诚的意见和建议。你的评价对于优化教学管理和提升教学质量至关重要。

6.降级、预修、重修同学不参与相关课程评教;缺课、旷课、迟到次数较多同学不参与相关课程评教;截至到13周尚未开课的课程、网课形式、课程次数过少或课时太少的课程不参与评教(具体课程名单可见附件)。

7.若有个别课程无法评教,或在评价中出现其他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88968702

特此通知。

附件: 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不评教课程名单.xlsx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3年11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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