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的通知

2021年04月01日 11:5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材建设,发挥教材在课程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推动教学内容、教学形式的改革,构建具有特色学科专业优势、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教材体系。根据《重庆财经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原《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重工商大融〔201837号)有关规定,学校决定启动2021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的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校级规划教材是指以我校教师为主编,受教材建设专项经费资助、由国内权威出版社正式出版、主要用于我校教学的教材。

(一)教材必须对应我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涵盖的课程。

(二)近期无我校教师出版的同种教材。

(三)已获校级规划教材立项但未结题的主编不得申报新的校级规划教材。

(四)凡已有适合我校使用的国家级、省部级优秀教材、统编教材、行业认可度较高或著名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权威教材,原则上不再组织编写和立项。

(五)具备下列条件的,优先考虑立项为校级规划教材:

1.体现我校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

2.体现优势学科、特色专业人才培养转型成果的教材。

3.具有我校专业特色和课程特点的实验实训教材。

4.市级、校级重点课程相关的教材。

5.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发的教材。

6.移动互联网下的新形态教材。

二、主编资格

申请立项的教材主编应当主讲教材对应的课程2轮次以上,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我校教师。

(二)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同行专家的推荐。

(三)已经出版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专著。

(四)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核心刊物上发表至少2篇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学术论文。

(五)主持并完成至少2项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项目,并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至少2篇与该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论文。

三、申报立项程序

(一)主编申报,填写《重庆财经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附件1),报送至所在教学单位。

(二)各教学单位根据本单位教材建设规划,组织初审并择优推荐,并将申报材料和排序后的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

(三)教务处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报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审定,评审标准见附件3

(四)学校教材编审委员会择优立项,确定等级和资助金额。

(五)教务处公示立项结果,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教务处负责落实校级规划教材的出版事宜。

四、立项资助

(一)根据教材类型、教材归属课程的类型及教材的特色评定立项资助等级,重大项目资助1.0万元/项,重点项目资助0.8万元/项,一般项目资助0.5万元/项。获得资助的教材在出版时,须在适当位置注明“重庆财经学院校级规划教材”字样。

(二)校级规划教材建设周期为2年,完成形式为正式出版。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的,应提前3个月向学校教材编写委员会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否则取消立项资格。

五、教材的编写

(一)教材编写实行主编负责制度。主编有权选定参编人员和拟定编写方案,并负责全面统稿、审阅。

(二)鼓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参与编写教材,编写的教材质量高、有特色、适用性强,能反映我校在该学科研究的最新成果和研究水平。

(三)在编写教材过程中,凡出现抄袭或剽窃他人著作内容或知识成果行为的,后果及责任由作者自负。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规划,精心组织,积极申报。立项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430,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书

附件2:重庆财经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请汇总表

附件3:重庆财经学院校级规划教材立项评审指标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141

 

 

 

  • 附件【附件1-3.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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