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教材选用程序,确保教材选用质量,保障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启动2021-2022学年第1学期的教材选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适用原则。选用的教材应与该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地位和作用相适应,必须符合专业培养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符合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
(二)选优原则。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教育部统编教材、推荐教材等优秀教材,按照“教育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相关专业统一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的通知》(教高函〔2013〕12号)”文件要求统一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
(三)更新原则。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教材,选用的教材能反映学科发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的新成果,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
(四)统一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门课程,应采用同一种教材。同一门课程,不同的任课教师应采用同一种教材,因特殊情况需选用不同教材的应报教务处批准。坚持一门课程选用一种教材,因教学需要而增选教材的应报教务处批准。
二、教材选用程序
(一)落实选用主体。各教学单位落实开设课程的责任教研室或责任教师,组织本单位开展教材选用工作。
(二)提出选用计划。各教研室根据2021-2022学年第1学期教学计划,组织任课教师或课程组教师认真研究,集体研讨,比较同类教材,选择质量高且符合教学要求和专业需要的教材,提出教材选用计划,并将拟选定的教材信息汇总报所在教学单位审核。对于暂未落实任课教师的课程,由课程归属教研室提出具体的教材选用意见和计划。
(三)组织计划审定。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组织选用教材的论证、审定,审定后的教材不得因任课教师的变动而随意改变。加强选用教材的意识形态审查,重点检视外国语言类教材、境外教材、民族语言文字教材、法学类教材以及涉及我国国界的世界地图、全国地图教材,“问题教材”一律不予选用。
(四)完成审批程序。各教学秘书汇总本单位审定后的教材选用信息,形成最终的教材选用计划报教务处审核。
三、注意事项
(一)“ISBN号”、“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版次”等选用信息须对应填写、准确填写。
(二)“ISBN号”是教材的身份码,具有唯一性,也是征订教材时首选的检索字段,务必填写准确。
(三)“使用班级”务必按照教学计划填写完整,切勿漏填和错填。
(四)“课程名称”按照教学计划列出所有开设的课程,不选用教材的注明“自编讲义”或“不使用教材”。备注“不使用教材”的须说明原因;备注“自编讲义”的课程,需由任课教师填写《重庆财经学院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并提供自编讲义、讲课提纲或教学参考资料,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选用和付印。
(五)2018年以后出版的未经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的自编教材不予选用。
(六)在选用教材时,需注意本学期结束进行大类分流专业和2021级新生的教材。
1.本学期结束进行大类分流的专业有2019级金融学类、2020级工商管理类、2020级经济与贸易类、2020级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四个大类专业。
2.2021级开始招生的新专业有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和数字媒体艺术三个专业。新专业的归属单位应参照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积极主动与该专业所开课程的课程归属单位协调沟通,落实好该专业新生教材的选用工作。
3.鉴于2021级新生人数和教学计划暂未确定,各教学单位在选用2021级新生教材时,只需列明某课程该学期对应开设的专业即可。
(八)请各教学单位在2021年7月2日前完成教材选用及审批工作,并将审批通过后的教材选用信息报教务处。
(九)教材选用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请各教学单位、各教研室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教材选用管理,认真做好教材选用任务的落实,把好教材选用的审核关,确保教材的适用性,不断提高教材选用质量和教育教学质量。对违背教材选用原则和因工作疏忽导致漏订、错订的,以教学事故追究和认定其责任。
附件1:重庆财经学院教材选用审批表
附件2:重庆财经学院自编教材选用申请表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