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夯实我校金融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开拓学生专业视野、提升竞争力,培养适应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应用型人才,现启动2024年我校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交换生项目,选送部分学生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专业交换学习,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我校2022级金融学类在校本科学生(含CFA项目班学生)
二、交换期限
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至2025年7月)
三、选送原则
秉承“公正、公平、公开”择优选送的基本原则
四、选送名额
10人内(含)
五、选送条件
学生满足全部基础条件且满足择优条件之一,可提出交换申请。
(一)基础条件
1.爱国爱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学业成绩优良,已修课程全部及格且无补考无重修;
3.大学数学类课程均分80分以上;大学英语基础课程均分80分以上或者CET-4≥425分;
4.无拖欠学校学费、宿舍费等费用;
5.法定监护人同意(须填写《家长同意函》);
6.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处分;
7.符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相关要求和规定。
(二)择优条件(五选一)
1.参加过学科专业竞赛且获校级三等奖及以上;
2.主持或参与学校科技创新项目;
3.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者;
4.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
5.其他突出事迹。
六、选拔程序
1.学生按申请时间、材料要求向金融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金融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筛;
2.由教务处牵头,金融学院成立面试小组,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面试,综合考虑择优确定选送名单;
3.教务处公示选送名单;
4.学生与学校签订交换学习协议。
七、申请时间及提交材料
申请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1日
申请材料:1.申请表(附件1)
2.学习计划(附件2)
3.身份证复印件
4.成绩单
5.家长同意函(附件3)
6.其他支撑材料
申请材料提交地点:全套材料按顺序整理好按交到金融学院办公室(2305)彭老师处。
咨询电话:023-88968673(李老师)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八、课程安排
交换期间的教育教学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组织实施。交换期间的必修课程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专业2022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选修课程由我校金融学院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院共同确定选课范围,交换生应在选课范围内进行课程选择,所选学分不低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人才培养方案要求。
九、专业大类分流安排
凡通过选送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专业交换学习的学生,不再参与大类分流,返校后直接进入金融学专业学习。
十、学分置换
交换结束后,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出具学习经历证明与成绩单。我校承认选送的交换生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修读的课程及学分。若交换期间所修课程符合选课范围、全部成绩合格且学分不低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整体置换我校2024-2025学年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及学分。若不符合整体置换条件,可结合课程大纲、教材、学分等部分置换我校2024-2025学年金融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及学分,不能置换的课程只能参与重(补)修。
十一、相关费用
我校不收取额外费用,但学生需正常缴纳重庆财经学院学费(含项目班培训费),交换期间无需缴纳我校住宿费。交换期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产生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保险费、交通费等相关费用学生自理。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费:约5850元,具体依据实际执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住宿费:约1000至1500元,依据具体寝室安排执行。
十二、注意事项
1.我校选送学生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习,属于交换学习性质,不获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或学位证书。交换期间,学生的户口、人事关系和党、团关系由我校负责管理。
2.我校选送的学生应服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学生、后勤等相关管理规定。学生在交换期间受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纪律处分,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及时通知我校,我校将记录录入学生档案。若应受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由两校共同协商后作出最终决定。
3.我校选送的学生应购买覆盖整个交换期的意外伤害保险。
4.我校在选送学生中成立管理性质组织,指派辅导员负责保持联系,随时掌握交换生思想、学习、生活等相关情况。
附件1. 重庆财经学院交换生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交换生项目学习计划表.doc
附件3. 家长同意函.doc
重庆财经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