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上午,我校召开第四届校学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暨2021年第二次学位评定会议。校长吴华安、副校长沈民、党委副书记陈龙国、校长助理房朝君、校长助理张立、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相关二级学院和部门负责人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学位委员会主席吴华安教授主持。
会议首先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长黄兰汇报本次申请补授学位学生的总体情况;其次由全体委员根据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制度文件对申请授位学生进行审议投票;最后会议就《重庆财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意见稿)》进行讨论,参会委员先后对内容条款、措辞级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会议认为,《细则》的文字表达应言简意赅,条款和内容应更加严谨规范,着力解决突出问题与矛盾,科学规范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