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学术不端行为抽检的通知

2015年04月01日 11:43  点击:[]

各系:

根据《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学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处理办法(试行)》(重工商大融[2014]111号)和《2011级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教务〔2014〕36号)文件有关要求,进一步落实《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4号),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设计)整体质量,加强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杜绝论文抄袭行为的发生,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抽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测系统

学院决定采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对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抽检,学生也可以进入维普论文检测系统的个人版注册自行查重。

官方检测平台:http://www.cqvip.com/gocheck/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专用版:http://www.cqvip.com/gocheck/cqrz

二、检测范围

1.2015届毕业论文(设计)抽检由教务处随机抽取,此次抽取比例为2015届毕业生总数的20%;

2.答辩后各系推荐的2015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三、检测标准与结果处理

1.检测标准。文字复制比R(文字复制比是指被检测论文与非本人学术成果的文字重合字数占全文的百分比)<30%,视为毕业论文通过检测;30%≤R<50%,视为毕业论文疑似有一般抄袭行为;50%≤R<80%,视为毕业论文疑似有严重抄袭行为;R≥80%,视为毕业论文疑似有重大抄袭行为,直接进入二次答辩。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文字复制比R应不超过20%,文字复制比高于20%者,取消其评优资格。

2.教务处负责提供检测结果报告单并反馈给各系。检测结果仅作为评判毕业论文是否出现学术不端行为的参考依据,对于检测结果认定为有疑似抄袭行为的论文,是否达到本科毕业论文学术要求,由各系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把关。

3.文字复制比在30%~50%之间者,如经所在系确认毕业论文(设计)有抄袭现象,在导师指导下认真修改后,需再次进行复检,复检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复检合格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

4.文字复制比在50%~80%之间者,如经所在系确认毕业论文(设计)存在重大抄袭行为,所在系应根据抄袭情节提出重新撰写论文延迟答辩或推迟一年答辩等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学生重新撰写的论文(设计),复检通过后方可参加答辩。对存在重大抄袭行为的毕业论文(设计),其答辩成绩不得评定为“优秀”。

四、检测论文格式要求

1.实行全文检测,论文按照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毕业论文(设计)文档规范化要求》和《毕业论文(设计)排版打印样式》要求排版;

2.以Word格式文档提交电子版,论文(设计)电子版的文件名格式为:学号-作者姓名-论文名称;

3.以系为单位收齐后统一上交,并附上检测清单;

五、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论文初检日期为4月21日;

2.凡被抽中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提交已定稿且完整的毕业论文(设计)电子版。凡没有准时提交的,不予参加答辩;

3.检测名单于4月13日下发到各系,各系于4月20日前将抽检论文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使用该系统仅能预防毕业论文(设计)写作中出现的非正常引用、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无法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整体质量,论文(设计)整体质量的高低由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和答辩委员会做出评判。

2.凡是被抽检的学生,答辩时需在档案袋内附上教务处提供的检测报告,以保证检测文档与答辩文档的一致性。

3.学院希望各系广大师生遵循学术研究的基本规范,进一步加强自律,共同维护我院教育教学良好声誉,保证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抽检结果将作为学院对各系教学工作考核的参考依据。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教务处

201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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